由霍夫曼的黃色小鴨爭議看著作權的保護
黃色小鴨在基隆港才展出第三天,就爆出周邊販售商品的侵權爭議。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,基隆港務局裡面賣的紀念版黃色小鴨,除了授權版的「基」字鴨,還有另外印有同音不同字,底部印有雞鴨的的「雞」字小鴨,而且還貴了100塊,也讓黃色小鴨設計人霍夫曼相當不高興,對此活動發起人基隆市議長黃景泰前一天就出面表示,任何行為都必須尊重契約規範,他表示基隆唯一一個官方授權賣的,就是一萬三千隻霍夫曼官版黃色小鴨,任何一個盜版行為,都必須負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其實霍夫曼自己很清楚,黃色小鴨的著作權在法律上的地位其實很低,他唯一厲害的技術是讓小鴨變成六層樓高的氣球浮在水上,若是討論著作權的部分,筆者認為,即便霍夫曼告基隆市政府侵害他的黃色小鴨著作權,是有其困難度的。
台灣人喜歡卡通圖像可以說跟日本人是不相上下的,從Hello Kitty、 Disney、小叮噹的歷久不衰就可以看得出來。但請注意,這一些圖像都是有其美術著作的特色,有就是說,有其原創性,簡單來說,有原創性的畫作才能稱作『美術著作』,也才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。
再來看看最近一個非常紅的貓咪品牌:JETOY甜蜜貓,也是非常具有設計的原創性,有興趣發展自我品牌的美術設計師,千萬不要像霍夫曼一樣,賺了名聲,卻薄了荷包。
請注意看,JEOY甜蜜貓所繪製的美術著作,有其獨特性及辨識度,這是著作權上很重要的其中一環!
JETOY甜蜜貓CHOO CHOO啾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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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TOY甜蜜貓小紅帽RED HO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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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興趣發展自我品牌的設計師,不妨參考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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